当实验室更换内毒素检测方法或更换试剂供应商时,需进行方法比对与桥接验证。比对实验需选取至少 3批代表性样品,分别用新旧方法检测,计算结果相关性(如相关系数 R²≥0.95)和偏差(≤20%)。桥接验证还需评估新方法的特异性、灵敏度是否与旧方法一致,如确认对高风险样品(如含 β- 葡聚糖的样品)的抗干扰能力相当。若方法变更涉及法规申报产品,需将验证数据纳入申报资料,证明变更后方法仍能有效控制内毒素风险,符合 FDA、NMPA 等监管机构对方法变更的合规性要求。
内毒素干扰试验回收率需在 50%-200%,验证样品基质不影响内毒素检出。生物制品内毒素检测商业化试剂盒
低内毒素回收(LER)的主要形成机制之一是螯合剂与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协同作用,直接影响内毒素检测结果。第一步,样品中的螯合剂(如柠檬酸盐)会去除二价阳离子(Mg²⁺、Ca²⁺),削弱 LPS 聚集体的盐桥结构,降低其刚性;第二步,表面活性剂(如吐温 20)嵌入 LPS 分子,形成混合聚集体(胶体、层状结构),改变 LPS 的超分子形态。LPS 从 “可检测态” 转为 “不可检测态”,导致鲎试剂中的 C 因子无法与内毒素结合,内毒素检测出现假阴性。这种变化是时间依赖的,与稀释度无关,给常规内毒素检测带来独特挑战。
江苏高效内毒素检测重组级联试剂(rCR)内毒素工作标准品(CSE)稀释液配制时涡旋很重要,可使内毒素充分溶解,保证浓度准确。
2024年7月26日,《美国药典》微生物委员会正式宣布,将第<86>章“使用重组试剂的细菌内毒素测试”纳入(USP-NF),该标准定于2025年5月正式生效。这一重要举措不仅标志着细菌内毒素检测领域从此正式迈入非动物源试剂的崭新发展阶段,更契合了全球生命科学领域遵循的3R原则(即通过非动物源技术替代动物实验、减少实验动物使用量、优化实验流程以降低动物痛苦)。此前传统细菌内毒素检测多依赖从鲎血中提取的试剂,而鲎作为海洋濒危“活化石”,其资源保护与检测需求间的矛盾长期存在;如今重组级联试剂(rCR)凭借技术创新成功替代传统鲎血,在有效守护蓝血鲎的生态未来、缓解资源依赖困境的同时,也为药品生产中的内毒素质量控制和用药安全保障,提供了更先进、更稳定且具备长期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
内毒素检测常与热原检测混淆,二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热原是指所有能引起发热的物质(包括内毒素、病毒、真菌等),通过传统家兔热原试验检测;内毒素是热原的主要成分(占 90% 以上),检测更具特异性。目前,家兔热原试验因操作复杂、动物成本高,已逐渐被单核细胞活化反应测定法(MAT)替代,但部分产品(如放射性质药物、血液制品)仍需保留家兔试验作为补充。法规要求内毒素检测结果需与热原风险关联,若内毒素检测合格但临床出现热原反应,需排查是否存在非内毒素类热原,通过联合检测确保产品安全性。
重组级联试剂(rCR)无动物源,不含 G 因子,可避免 β- 葡聚糖致内毒素检测假阳性。
内毒素检测方法易受样品基质干扰,法规要求在方法应用前必须进行干扰验证,选择标准曲线中点或一个靠近中点的内毒素浓度,作为供试品干扰试验种添加的内毒素浓度计算回收率,若回收率在 50%-200% 范围内,表明无明显干扰;若回收率异常,需通过过滤、中和、透析、加热处理等方式优化样品前处理。方法学确认还需涵盖线性范围(如 0.005-5 EU/mL)、精密度(批内 CV≤15%)、检测限(LOD≤0.01 EU/mL)等指标,确保方法在实际样品检测中稳定可靠,符合《美国药典》 <85>、《中国药典》通则 1143 等药典要求。
内毒素指示剂(ECV)是冻干脂多糖,监测制药工艺高温除内毒素效果。江苏细菌内毒素检测动态显色法鲎试剂
内毒素检测假阴性多因样品抑制,梯度稀释结合加标试验可定位偏差原因。生物制品内毒素检测商业化试剂盒
内毒素检测法规体系正逐步向非动物源试剂倾斜,为重组试剂的应用铺平道路。美国药典(USP)已将重组 C 因子(rFC)和重组级联试剂(rCR)正式收录,于2025 年 5 月纳入 USP-NF,明确要求用户验证重组试剂对特定产品的适用性。欧洲药典(EP)通则 2.6.32 已收录重组 C 因子法,规定注射用水和纯化水可直接采用该方法检测,复杂基质样品需通过验证后使用。日本药原则通过指导原则<G4-4-180>将重组蛋白试剂列为内毒素检测的补充方法。中国药典虽暂未正式收录重组方法,但 9251《细菌内毒素法应用指导原则》为其应用提供了框架。这些法规进展共同构建了重组试剂的合规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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