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 葡聚糖是鲎试剂(LAL)检测内毒素的常见干扰物,可活化 LAL 中的 G 因子通路,导致假阳性结果。干扰多见于含植物源原料的样品(如中药注射剂)、生物发酵产物或环境真菌污染的样品。消除方法包括:使用特异性 LAL 试剂(如添加葡聚糖抑制剂的 LAL),其只对内毒素敏感而不受 β- 葡聚糖影响;采用加热处理(如 80℃加热 10 分钟)破坏 β- 葡聚糖结构;或通过亲和层析去除样品中的 β- 葡聚糖。检测时需设置 β- 葡聚糖阳性对照,若对照反应阳性而内毒素标准品无反应,表明存在干扰,需优化前处理步骤后重新检测。
含蛋白酶的样本致假阳性时,可稀释后 70℃加热 5-15min 灭活,再做内毒素检测。浙江重组蛋白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
样品中的高渗透性成分(如高浓度盐、糖)会通过改变反应体系渗透压,抑制鲎试剂反应,影响内毒素检测结果。例如,浓度为 70% 的葡萄糖溶液、高浓度氯化钠溶液等,会形成高渗透压环境,导致鲎试剂中的蛋白质脱水变性,丧失酶活性,进而使内毒素无法被正常检测,出现假阴性。这类高渗透性基质的干扰机制明确 —— 通过破坏蛋白质结构影响酶促反应,且干扰程度与浓度正相关。为消除这类干扰,解决方案是使用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样品:根据样品渗透性高低,逐步稀释至适宜浓度(通常需稀释至渗透压与生理盐水接近),降低对蛋白质的脱水作用,恢复鲎试剂中酶的活性。稀释过程中需注意,稀释倍数需在方法验证确定的 “无干扰稀释范围” 内,避免因过度稀释导致内毒素浓度低于检测限,确保内毒素检测既能规避高渗透性抑制,又能准确捕捉微量内毒素。
上海血液制品内毒素检测低内毒素回收外源性热原含细菌内毒素、脂磷壁酸、酵母多糖等,单核细胞活化反应检查法可检出全部热原。
湖州申科生物动态显色法鲎试剂用于定量测定人用和动物用注射药物、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等样本中的细菌内毒素的含量。 细菌内毒素能特异性地活化反应主剂中的 C 因子,活化的 C 因子活化 B 因子,活化的 B 因子进而活化凝固酶原,凝固酶水解反应中的显色底物,产生游离的pNA(对硝基苯胺)从而引起吸光度变化,根据动态检测溶液吸光度变化率对内毒素进行定量。本品能够快速、高灵敏度地定量检测样品中的内毒素水平,适用于各种实验室和工业生产场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样品中的脂质体与表面活性剂,会通过不同机制干扰内毒素检测,需结合基质特性选择处理方式。脂质体的干扰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脂质双分子层会包裹内毒素,使其无法与鲎试剂接触,导致假阴性;二是脂质体的胶体性质会干扰凝胶形成(凝胶法)或光度信号读取(浊度 / 显色法)。针对完整脂质体制剂,可先用生理盐水稀释降低脂质体浓度,减少包裹作用;若需彻底释放内毒素,还可使用 DMSO、乙醇或甲醇等溶剂裂解脂质体,暴露被包裹的内毒素。表面活性剂的干扰则源于其对物质结构的改变:既可能破坏内毒素的聚集体结构,影响其活性;又可能导致鲎试剂中蛋白质变性,抑制反应。对此,可通过内毒素检查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样品,降低表面活性剂浓度,消除其对结构的破坏作用。这些针对性处理能有效解决脂质体与表面活性剂的干扰,确保内毒素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内毒素检测假阴性多因样品抑制,梯度稀释结合加标试验可定位偏差原因。
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需覆盖多项参数,确保方法可靠:线性范围需包含样品预期浓度(如 0.01-10 EU/mL),相关系数 R²≥0.98;准确度通过加标回收率评估,应在 50%-200% 范围内;精密度包括批内和批间精密度,CV 值均应≤15%;检测限(LOD)需低于产品限值的 1/2(如限值 0.5 EU/mL,LOD 应≤0.25 EU/mL);专属性需证明无干扰物质影响(如 β- 葡聚糖、蛋白质不引发假阳性)。验证通过后,方法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方可使用,且定期需进行一次回顾性验证,确认方法持续有效。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需符合灭菌注射用水标准,内毒素含量有明确限值且无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测LER现象
β- 葡聚糖刺激 G 因子致假阳性,用含抗增液的鲎试剂可优化内毒素检测结果。浙江重组蛋白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
湖州申科建立了标准化的低内毒素回收(LER)技术服务流程,全周期支撑内毒素检测优化:7 个自然日内完成客户沟通与 LER 确认,用天然鲎、重组鲎等方法检测并出具报告;60 个自然日开展方法开发,分析 LER 成因(如螯合剂、蛋白质 IP)并研究去掩蔽方案;30 个自然日进行 HTS 验证,完成 3 批 LER 实验与干扰实验,交付稳定试剂盒、操作规程及培训;再协助方法转移与 cGMP 验证。流程每环节均围绕内毒素检测展开,确保企业高效解决 LER 问题,满足法规要求。
浙江重组蛋白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