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对内毒素检测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湖州申科生物提供一系列高质量的细菌内毒素检测产品,旨在为实验室和工厂生产提供准确、快速的检测方案,产品涵盖了凝胶法鲎试剂、动态显色法鲎试剂、重组C因子法(rFC)和重组级联试剂(rCR)、无热原吸头、内毒素检查用水、自动化设备、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内毒素指示剂等多种产品,满足不同场景下的需求,同时可为复杂样品基质的内毒素检测提供解决方案。
细菌内毒素检查有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结果有争议时,除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为准。上海医疗器械内毒素检测结果判定
细菌内毒素是革兰氏阴性菌细胞壁外膜释放的脂多糖(LPS)成分,具有极强的生物活性,微量即可引发人体发热、休克甚至多脏器功能衰竭。因此,在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制药用水等领域,细菌内毒素检测是保障产品安全性的关键质控环节。其检测原理基于内毒素与特定试剂的特异性反应:内毒素可活化鲎血变形细胞裂解物(LAL)中的凝血级联反应,通过C因子通路触发酶促反应,通过观察凝胶形成、浊度变化或显色强度实现定量或定性分析。目前,各国药典均将内毒素检测列为强制要求,以降低临床应用中的热原风险。
北京合规性内毒素检测动态显色法鲎试剂内毒素指示剂(ECV)是冻干脂多糖,监测制药工艺高温除内毒素效果。
内毒素检测常与热原检测混淆,二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热原是指所有能引起发热的物质(包括内毒素、病毒、真菌等),通过传统家兔热原试验检测;内毒素是热原的主要成分(占 90% 以上),检测更具特异性。目前,家兔热原试验因操作复杂、动物成本高,已逐渐被单核细胞活化反应测定法(MAT)替代,但部分产品(如放射性质药物、血液制品)仍需保留家兔试验作为补充。法规要求内毒素检测结果需与热原风险关联,若内毒素检测合格但临床出现热原反应,需排查是否存在非内毒素类热原,通过联合检测确保产品安全性。
样品中的高渗透性成分(如高浓度盐、糖)会通过改变反应体系渗透压,抑制鲎试剂反应,影响内毒素检测结果。例如,浓度为 70% 的葡萄糖溶液、高浓度氯化钠溶液等,会形成高渗透压环境,导致鲎试剂中的蛋白质脱水变性,丧失酶活性,进而使内毒素无法被正常检测,出现假阴性。这类高渗透性基质的干扰机制明确 —— 通过破坏蛋白质结构影响酶促反应,且干扰程度与浓度正相关。为消除这类干扰,解决方案是使用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样品:根据样品渗透性高低,逐步稀释至适宜浓度(通常需稀释至渗透压与生理盐水接近),降低对蛋白质的脱水作用,恢复鲎试剂中酶的活性。稀释过程中需注意,稀释倍数需在方法验证确定的 “无干扰稀释范围” 内,避免因过度稀释导致内毒素浓度低于检测限,确保内毒素检测既能规避高渗透性抑制,又能准确捕捉微量内毒素。
重组级联试剂(rCR)适用于细胞培养辅料、单抗、冻干疫苗等样本,内毒素检测适用范围广。
低内毒素回收(LER)与传统鲎试剂干扰(抑制 / 增强)在多维度存在差异,准确区分对优化内毒素检测至关重要。表现上,LER 是内毒素回收率<50%,传统干扰是反应抑制或增强;成因上,LER 由螯合剂 + 表面活性剂协同或蛋白质电荷结合引发,传统干扰因 pH、β- 葡聚糖等导致;排除方式上,LER 时间依赖且无法稀释解决,传统干扰浓度依赖且可通过稀释缓解;确认方法上,LER 需通过保存时间研究(HTS),传统干扰按药典干扰实验评估。明确这些区别能帮助企业排查内毒素检测异常,避免误将 LER 当作普通干扰处理。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至关重要,存放半年需重测,避免内毒素检测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生物制品内毒素检测法规要求
β- 葡聚糖刺激 G 因子致假阳性,用含抗增液的鲎试剂可优化内毒素检测结果。上海医疗器械内毒素检测结果判定
内毒素检测的实验方案需遵循“标曲可靠性验证(灵敏度复核)-稀释倍数计算-干扰试验”的完整流程,以保障检测结果准确合规。首先进行标曲可靠性试验,用标准内毒素制备至少3个浓度的稀释液(相邻浓度间稀释倍数不超过10,下限浓度不低于鲎试剂标示检测限),每浓度设 3 支平行管,同时做2支阴性对照;当阴性对照的吸光度小于或透光率大于标准曲线下限的检测值或反应时间大于标准曲线下限的反应时间,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相关系数r的幅值≥0.980时试验方有效,否则需重新操作。接着按公式 L=K/M 确定样本内毒素限值,K 值依给药途径而定,M结合人均60kg体重、1.62m² 体表面积及上限给药剂量计算,也可参考药典行标。随后明确有效稀释上限倍数(MVD),即供试品允许稀释的上限倍数,确保在此范围内检测限值。再开展样本干扰试验,制备供试品溶液(A)、供试品加标溶液(B,加标浓度为标曲中点)、标准曲线溶液(C)及阴性对照(D),按公式 R=(Cs-Ct)/λm×100%计算加标回收率,50%-200%为合格;若鲎试剂、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干扰试验,保障内毒素检测的可靠性。
上海医疗器械内毒素检测结果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