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全流程可追溯。医疗机构要确保电子病历系统历次操作痕迹、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等信息可查询、可追溯。支持通过数字水印等技术手段,确保使用过程留痕。医疗机构共享电子病历信息时,应有严格的授权机制和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防篡改性。医疗机构接收外单位提供的电子病历信息时,应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完整性、安全性进行验证,并参照内部管理要求建立详细的接收、存储、使用记录,实现数据流向可追溯。确保数据安全。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电子病历信息使用情况。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对异常访问或未经授权的操作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有效防范潜在安全风险。临床试验模块合规管理流程 。湖北中国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APP

电子病历(ElectronicMedicalRecord,简称EMR)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电子病历》中定义为:电子病历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的医疗服务工作记录。电子病历是用电子设备(计算机、健康卡等)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的数字化的病人医疗记录,取代手写纸张病历。电子病历具有主动性、完整和正确、知识关联、及时获取等特征,是医疗机构对门诊、住院患者(或保健对象)临床诊疗和指导干预的、数字化医疗服务工作记录。黑龙江手机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管理支持对于输入的数值进行合法性检验。

规范相关人员使用权限和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电子病历系统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明确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不得违规收集、使用、传输、透露、买卖患者病历信息或通过网络渠道传播。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均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识别介质,依权限规范使用电子病历信息,并由医疗机构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定期更新调整其使用权限和时限。参与见习实习和培养培训的学生、进修医生等短期工作人员,需接受医疗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依权限在教学学习活动中规范使用电子病历信息,其使用权限和时限不得超过培训进修学习范围和时长。医疗机构应当与提供信息系统维护和数据分析服务等业务的外部服务商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和授权协议,明确其访问电子病历系统的范围、目的和期限,并在服务过程中接受医疗机构监督,确保数据安全。
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附件中包括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两个文件,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评价标准中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9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各个局部系统的要求和对医疗机构整体电子病历系统的要求。这些等级如下: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1级:**医疗信息系统建立。2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4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5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6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7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8级:健康信息整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这9个等级中,0-3级是初级水平,重在数据采集;4-5级是中级水平,重在信息共享;6-8级是高级水平,重在智能支持。医嘱闭环执行杜绝人为疏漏 。

(1)必须有效的解决电子病历等医疗管理系网上身份认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问题。(2)对登录电子病历的用户通过身份认证网关实现对用户身份的认证,确保登录系统的用户身份的可信。(3)对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处理各环节(产生、传输、存储和查询)进行***改造和完善,使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法》中对可靠电子签章和数据电文的要求。(4)对临床科室的医生、医技科室的技师等与医疗活动直接相关的软件系统操作人员,在执行软件操作时进行电子签章认证,以保证医疗行为数据是授权操作产生的,操作者对其不可抵赖;软件系统中所有医疗行为数据,在其归档为历史或由历史转为现用时,同时进行电子签章认证和时间戳认证。(5)对所有的电子签章,在其签名的同时进行时间戳认证,以保证电子签章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6)对于关键数据的存储,可选用主机加密服务器进行数据的加密,确保关键数据的存储安全。模块化设计支持功能按需拓展。湖北云端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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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省份层面,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和上海市构成"***梯队",这些地区的高级别医院数量均超过30家;北京市、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福建省等构成"第二梯队",高级别医院数量在10-20家之间;其他省份则相对落后,部分边远省份如西藏、青海省、吉林省、海南省等直到近年才有医院通过高级别评审。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推移,中西部省份如四川、河南、陕西等地的高级别医院数量增长迅速,反映出电子病历建设的"普惠性"正在增强。湖北中国电子病历系统(HIS系统)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