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体育场馆、火车站、航站楼等)由于其室内空间很大。为了保证这些建筑内的受众能准确听到其想要听到的声音,需要在大空间内使用电声技术来扩声,将声源信号放大,提高听众区的声压级。扩声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种学科,以及与其它系统的配合和协调,需要进行专项扩声系统设计。扩声系统设计可参考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等相关标准。目前我国大空间的建筑物较多,其中人员密集,若不重视声学设计,在后期弥补效果甚微。体形设计不当,会出现声聚焦、多重回声等音质缺陷。声聚焦指凹曲面的顶棚或墙面,会产生声聚焦现象,使反射声分布很不均匀,应当避免采用。回声是指当反射声延迟时间过长,一般是直达声过后100ms,强度又很大,这时就可能形成回声,多重回声是由于声波在特定界面之间的往复反射所产生的。大空间的顶棚与地面之间,或者两个平行侧墙之间可能形成多重回声。应在界面设置以及界面材料选择方面(选择吸声材料)等进行声学设计,避免音质缺陷。游泳馆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河南游泳馆声学测试及消音处理

2.0.3文化馆建筑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设计应包括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环境安全等,且防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3文化馆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本条规定了安全方面应当考虑的范围。2.0.4文化馆建筑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4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无论是从人身安全还是从国家财产安全出发,均需要满足抗震的要求。2.0.5文化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5文化馆作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是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环节,在设计中应当作为重要方面考虑。3选址和总平面3.1选址3.1选址3.1.1文化馆建筑选址应符合当地文化事业发展和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收起条文说明3.1.1本条在原《规范》“第2.0.1条”基础上,把“新建文化馆宜有**的建筑基地”移至3.1.2条。依据《文化馆管理办法》和《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符合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强调一次性建设时,应适当预留发展用地;分期建设时,宜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江西报告厅声学测试及消音处理射击馆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当设置的室外储油罐*用于消防,室内的储油又能满足防火规范,且通过消防部门的论证,可将室外的储油罐改为附近油站供油。第10款高压柴油发电机房与低压柴油发电机房分别设置有困难时,应分区设置。条款在原条文的基础进行修改调整。智能化系统机房所包括的内容与《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一致。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一般设在智能化总控室。第4款重要机房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远离强电强磁场所,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如果避免不了或达不到技术指标,机房应做屏蔽处理。重要机房应做好自身的物防(实体防范)和技防(技术防范)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外界的联系,防止非法者入内。第5款当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其疏散门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宜大于20m。第1款电气竖井包括强电竖井和弱电竖井。电气竖井应上下贯通,位于布线中心,便于管线敷设。竖井的面积应根据各个工程在竖井内安装设备的数量及外型尺寸确定,且应考虑设备、管线的间距及操作维修距离。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多层建筑弱电竖井在利用通道作为检修面积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350mm。
各种排演用房、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应符合演艺活动用房的功能要求;门厅、展览陈列用房应考虑交流展示的功能要求;设有舞蹈排练室、琴房、音乐教室、美术书法教室等专业辅导培训用房的,其设施配置应符合辅导培训的专业功能要求;设有计算机与网络教室、多媒体视听教室或数字电影厅、语言教室、不同规模文化教室等辅导培训用房的,其设施配置应符合其工艺要求;阅览用房应符合图书阅览专业设施配置要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可根据其服务特点与相近功能用房合并,也可单独设立。4.2.2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1位置应明显,方便人流疏散,并具有明确的导向性;2宜设置具有交流展示功能的设施。▲收起条文说明4.2.2本条是新增内容。基于文化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属性和大量文化馆门厅不明显、标识不***的现实状况,特别规定了门厅“位置明显、明确导向和疏散方便等要求”;门厅作为文化馆对外空间,适宜作展览陈列对外宣传,为综合利用有效空间,本条规定了“宜设置交流展示功能”。4.2.3展览陈列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由展览厅、陈列室、周转房及库房等组成,且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m2;小型馆的展览厅、陈列室宜与门厅合并布置。培训教室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方案。

室外活动场地设计需突出公益性、开放性和长久性特征,并与当地文化相融合,展示区域文化,形成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室外活动场地在风格、色调、材料选择、灯光使用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其地域性、安全性、便利性;室外活动场地应与周边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相协调,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展示城市和谐发展的形象。室外活动场地为了适应**文化活动,应做地面铺装、环境绿化及座椅等休息设施。3.2.4文化馆的庭院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场区布置及建筑功能分区的关系,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所、绿化及环境景观等,并宜在人流集中的路边设置宣传栏、画廊、报刊橱窗等宣传设施。▲收起条文说明3.2.4本条基本遵循原《规范》“第2.0.4条”内容,概括表述了室外空间的布局要求和设施建设要求,应《文化馆管理办法》要求,增加了“在人流集中的路边设置宣传栏、画廊、报刊橱窗等宣传设施”。3.2.5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且停车数量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规定。停车场地不得占用室外活动场地。▲收起条文说明3.2.5本条在原《规范》“第2.0.3条”的基础上,增加了“停车数量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规定”和“停车场地不得占用室外活动场地”。博物馆声学测试,混响时间测试,哪家公司可以做?河南录音棚声学测试及吸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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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排演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演厅宜包括观众厅、舞台、控制室、放映室、化妆间、厕所、淋浴更衣间等功能用房。2观众厅的规模不宜大于600座,观众厅的座椅排列和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执行。当观众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将观众厅做成水平地面、伸缩活动座椅。3当观众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众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放映室及舞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的有关规定。4排演厅应配置电动升降吊杆、舞台灯光及音响等舞台设施。排演厅舞台高度应满足排练演出和舞台机械设备的安装尺度要求。5化妆间、淋浴更衣间等舞台附属用房应满足演出活动时演员的基本使用要求。6排演厅宜具备剧目排演、审查及电影放映等多种用途;当设置小型剧场或影剧院时,排演厅不宜再重复设置。▲收起条文说明4.2.5本条在原《规范》“第3.2.2条”内容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将原条文“观演厅”修改为“排演厅”。“排演厅”概念引用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本规范“排演厅”指戏剧行业的“排练厅”术语概念;其中。河南游泳馆声学测试及消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