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和省校服质量标准设计多种校服款式,家长、学生等投票确定本地区校服款式。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款式制作和销售校服。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三是财政支付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配发校服,同时保留供家长自行购买的方式和...
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用或无偿提供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供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特殊群体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五、强化监督管理(一)完善监督备案制度。校服采购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采购各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采购申请、征求意见函、采购方案、采购合同、过程性资料、采购结果等。所有档案资料存档备查。(二)制定着装管理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把校服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作用,助力提升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要以人为本,具体可操作,确保面向全体学生可执行,面向全体老师可管理。(三)建立内部约束制度。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将校服管理工作列为学校督促检查内容之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六、建立联动机制各地应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分工合作。 信息化校服实战案例在哪看?南京骏飞跨部门校服平台有呈现!安徽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明确由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通知制定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监督指导本区域内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青海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南京骏飞的数字化校服决策平台,助您决策更明智!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和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2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工作中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加强服务保障22.各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努力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指导学校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想打造数字化校服系统?南京骏飞科技帮您实现梦想!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高效校服云平台哪家出色?南京骏飞科技出色打造!需求管理校服实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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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13.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1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对社会公示,建立校服企业“黑名单”制度。15.校服企业要切实履行校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校服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校服企业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质量抽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六、强化联动协作16.校服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环节多、社会影响面大。各区应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每年定期由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校服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工作。安徽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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