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耐用防爆,持久警示,安全无忧。汕头防爆指示灯供应商
应急照明的设计还需考虑到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在养老院、老年公寓等老年人居住场所,应急照明不仅要满足基本的照明和疏散要求,还要考虑老年人视力下降、行动不便等特点。灯具的亮度应适中,避免过亮或过暗对老年人眼睛造成刺激或影响其视觉判断。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更大、更清晰的字体和图案,并且在通道和关键位置设置辅助引导设施,如扶手旁的局部照明和地面的夜光疏散指示标识,方便老年人在夜间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顺利地疏散。对于儿童活动场所,如幼儿园、小学等,应急照明的设计要注重安全性,灯具应采用无锐角、不易破碎的材料,防止儿童在疏散过程中受伤。珠海频闪防爆指示灯防爆警示灯,为您的安全点亮明灯。
应急照明的内容与要求在《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中已提出应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第九章第二节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第十章第二节“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中规定了应设的部位。这样,设计人员根据使用特点及甲方要求,在控制上采取不同的方法,使应急照明设计出现了千姿百态、百花齐放的局面。(1)疏散照明。。(2)安全出口标志灯。(3)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
疏散照明。疏散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即标志出口位置的“出口标示灯”和引导指向出口的“指向标示灯”及用于满足疏散通道照明要求的“疏散照明灯”。通常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正常时,蓄电池处于充电状态。当正常电源断电后,灯具本身进行电源切换,由蓄电池供电,此种灯通常采用三线制配电。疏散照明灯的布置,有的采用灯具,正常时不点燃,火灾或事故时点燃。这样布置无论灯具占不占正常灯位,都使得灯具布置较为凌乱。有的选用与所在场所一致灯具,此灯占居正常灯位。这样就带来了控制的问题,必须保证正常时和非正常时均能点燃,对此,设计时是必须予以考虑的。根据经验,走廊的疏散灯可以隔灯布置应急灯,不再另设应急照明灯,这样既可满足正常时的照明标准,也可达到事故时的照明要求。对于档次较高的建筑内的走廊可全部按疏散照明要求设计。对营业厅的疏散照明,面积较大的营业厅,不仅需在安全出口设置安全指示,还应在营业厅内设置事故照明。在设计时采用在营业厅内设有正常照明配电箱和事故照明配电箱。事故照明箱既可为双电源自动切换,也可采用蓄电池维持继续照明。正常照明的灯具为二线配电.事故照明箱的灯具为三线配电。防爆指示灯,照亮安全生产的每一步。
应急照明在地下建筑中的应用面临一些特殊挑战。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地铁站等地下建筑空间封闭,自然采光不足,对应急照明的依赖程度更高。在设计应急照明时,除了要保证足够的亮度和合理的布局外,还需考虑通风条件对灯具散热的影响。由于地下建筑通风相对较差,应急照明灯具在长时间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不易散发,容易导致灯具温度过高而影响其寿命和性能。因此,在选择灯具时要注重其散热设计,如采用散热片、散热鳍片或风扇等散热措施,同时合理规划灯具的分布密度,避免热量过于集中,确保应急照明系统在地下建筑环境中的稳定可靠运行。防爆指示灯,照亮安全,远离隐患。船舶码头防爆指示灯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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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是需要专门房间,电池故障影响面积大,当供电距离长时,导线截面大,将增加铜耗量,且线路的防火问题也要考虑。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急照明灯数较多,灯具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建筑物。因此在重要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地下建筑,有时要与其他类型的应急照明电源配合使用,这样较为经济合理。不过像计算站等建筑物内已有这样的电源且容量能满足要求时,可利用这种电源做为本场所内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组合的供电方式。由于上述几种电源的结构、可靠程度都不同,对系统的要求和应用范围也不同。所以在实际当中只选择某一种应急照明电源有时是很难满足要求的,也很难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这时就有必要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应急照明电源。汕头防爆指示灯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