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常见问题:如何查询农药登记申请进展情况?登录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输入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网上申请中出现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向系统维护人员反映或电话咨询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农药窗口、59191803。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农药登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农业农村部***服务大厅已经受理但未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是否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或授权其他企业使用登记资料?不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第2569号公告)规定,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如何缴纳登记费?根据有关规定,停征农药登记费。肥料登记、肥料登记代理、肥料登记证代办-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一站式农药登记哪家服务好
农药登记资料授权: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农药登记证持有人duli拥有的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完整登记资料,可以授权其他申请人使用。授权方应是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新农药研制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或是境外企业,是weiyi可以对外授权的权利“人”,其登记证应是在有效状态的,尚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登记证已过期的产品,其登记资料不允许授权;被授权方应是新农药研制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或是境外企业,被授权方接受授权资料后不可再将其登记资料授权给其他企业;授权的资料应符合新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且是授权企业duli完成并拥有的,授权资料只能全套授权,而不能部分授权,但可授权多个企业使用。德阳肥料登记代办多少钱肥料登记常见问题解答?地址变更重新办证!
农药登记延续资料:农药登记延续申请表;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农药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的产品质量标准;农药生产企业应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综合性报告:产品年生产量、销售量(境内、出口)、销售额(境内、出口)、销售区域等;产品使用引发的抗性、药害、对天敌生物(或环境生物)影响、人畜安全事故、农药残留等情况;产品生产、销售和运输中需关注的安全问题;产品***研究成果、试验报告等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说明;产品在监督抽查过程中整改落实情况;制剂产品应提交有效成分比较大残留限量(MRL值)与使用方法、剂量和施用次数的匹配情况;对需要开展周期性评价的品种,应根据周期性评价要求,补充相应试验报告或查询资料;农业部规定的其他资料。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适用范围限于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登记,鼓励开展联合试验。试验要求:试验点数;田间药效试验点不少于3个;残留试验点不少于4个;多个省(区、市)种植的作物,应在不同生态类型的省(区、市)开展试验;只在1-2个省(区、市)局部种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区、市)的不同区域开展试验。试验年限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药效试验可1年完成。资料要求:摘要;登记证复印件;核准标签及标签和说明书样张;药效:效益分析;申请登记作物及靶标生物概况;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对已登记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药效试验资料;室内生物活性资料(*对涉及新防治对象的产品);室内作物安全性报告(*对涉及新作物产品);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其他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组的**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综合评估报告;残留: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资料;残留分析方法资料;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按照《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点数要求》,提交相应作物上的农药残留试验资料,也可以根据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农药续展登记资料要求?
成都丰登广源服务项目:一、农药登记:1、农药政策法规咨询;2、农药登记费用预算;3、农药登记全程代理;4、农药登记资料的制作;5、农药登记试验的安排;6、农药登记资料授权;7、农药登记证续展和变更。二、肥料登记:1、肥料登记政策和流程的咨询;2、肥料登记费用的预算3、肥料登记全程代理;4、肥料生产企业现场考核的指导;5、肥效登记试验的安排;6、肥料样品的制作;7、肥料登记证续展、变更;8、肥料产品备案。三、农药生产许可:1、农药生产许可证政策和法规咨询;2、农药生产许资料的制作;3、农药生产许可现场考核的指导;4、农药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5、质检室布局、检测设备完善。农药登记的资料和费用预算?南充农药登记证怎么办理
农药"三证"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一站式农药登记哪家服务好
农药名称命名原则:原药(母药)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表示。单制剂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表示。混配制剂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表示。中文通用名称多于3个字的,在混配制剂中可以使用简化通用名称。混配制剂名称原则上不多于9个字,超过9个字的应使用简化通用名称,不超过9个字的,不使用简化通用名称。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之间应当插入间隔号(以圆点“·”表示,中实点,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称拼音顺序排列。简化通用名称应当按照简短、易懂、便于记忆、不易引起歧义的原则,从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中选取,原则上不超过3个字,每个有效成分只能有一个简化通用名称。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盐或相同化学结构的不同异构体,可以使用相同简化通用名称,差异之处在登记证备注栏和标签有效成分栏中体现。简化通用名称不得与医药、兽药、化妆品、洗涤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品等名称混淆;不得与其他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俗称、剂型名称混淆。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作为农药名称;经稀释使用的,按第2、3条的规定使用农药名称。一站式农药登记哪家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