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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肥料生产者。肥料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其生产产品视为国内产品。包括“三资”企业生产产品。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企业——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可直接办理,也可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代理协议应明确境内代理机构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机构职责,确定其能全权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肥料登记、包装、进口肥料等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要求!自贡微生物菌剂登记全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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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是指农药产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或生物体。原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必要时可加入少量的添加剂。母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可能含有少量必需的添加剂和适当的稀释剂。制剂,是指由农药原药(母药)和适宜的助剂加工成的,或由生物发酵、植物提取等方法加工而成的状态稳定的产品。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任何被添加在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有农药活性和有效成分功能,但能够或者有助于提高、改善农药产品理化性能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物质。杂质和相关杂质,杂质是指农药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相关杂质是指与农药有效成分相比,农药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所含有或产生的对人类和环境具有明显**、对使用作物产生药害、引起农产品污染、影响农药产品质量稳定性或引起其他不良影响的杂质。自贡微生物菌剂登记全程代理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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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政策变化,2017年12月1日,原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修订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另外,2015年9月,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就肥料登记行政审批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企业获得肥料登记证后,生产、销售技术指标高于登记技术指标的产品时,需向肥料登记机关进行标签备案,每一个备案标签应提交一份对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缓释肥料、土壤调理剂等评审审批产品应严格按照肥料登记证信息进行生产、销售。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有机肥料新标准NY/T525-2021与NY/T525-2012就标准那么两个行业标准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有哪些变化呢?1、将原材料分为适用类原材料、评估类原材料和禁用类原材料。2、明确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3、新标准对颜色没要求。4有机质含量由≥45%变为≥30%,有机质含量计算公示去掉了,实则要求没变。5、总养分含量由≥5%降至≥4%。6、增加了腐熟度指标,种子发芽指数≥70%。7、增加了的氯离子含量指标。8、增加了机械杂质指标≤。9、增加了杂草种子活性指标。《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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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农药原药(母药)环境影响:水解试验资料;水中光解试验资料;土壤表面光解试验资料;实验室代谢试验资料;土壤好氧代谢试验资料;土壤厌氧代谢试验资料;水-沉积物系统好氧代谢试验资料;土壤吸附(淋溶)试验资料;在水中的分析方法及验证;在土壤中的分析方法及验证;鸟类毒性试验资料;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鸟类短期饲喂毒性试验资料;鸟类繁殖试验资料;水生生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早期阶段毒性试验资料;鱼类生命周期试验资料;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资料;大型溞繁殖试验资料;绿藻生长抑制试验资料;水生植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生物富集试验资料;水生生态模拟系统(中宇宙)试验资料;陆生非靶标节肢动物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资料;蜜蜂幼虫发育毒性试验资料;蜜蜂半田间试验资料;家蚕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寄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土壤生物毒性试验资料;蚯蚓急性毒性试验资料;蚯蚓繁殖毒性试验资料;土壤微生物影响(氮转化法)试验资料;肉食性动物二次中毒资料;内分泌干扰作用资料。肥料登记按企业、审批产品类型和登记进程分类!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费用预算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登记产品实施备案管理!自贡微生物菌剂登记全程代理

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含量的标注:1、标明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照7.3.1—7.3.6标注,标明执行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产品按照肥料登记批准的养分指标标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标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标注的要求按单一肥料执行。3、含量小于4.0%的单一中量元素不得标明。4、产品标准中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等应单独标明。不应标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图案。警示语应按规定字号以***方式标明(并附示例)。5、标识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视为此微量元素≥0.02%。6、应标明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自贡微生物菌剂登记全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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