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肥料变更登记资料:1《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2使用范围变更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田间试验报告、产品标签样式。3商品名称变更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标签样式。4企业名称变更的,境内申请人还应提交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其它与企业名称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应提交企业注册证明复印件、生产销售证明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代理机构企业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机构名称有变化的,也应同时提交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5田间试验报告、产品标签样式要求参照《肥料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上述申请材料中以下证明材料可选择采用书面承诺方式,以告知承诺书(见附件)替代。4.企业名称变更的,境内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机构企业或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机构名称有变化的,提交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肥料登记田间试验报告要求。眉山农药登记哪家靠谱
2020年9月13日,***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根据文件规定,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事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门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①建立健全新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在线备案平台,方便有关企业快捷办理备案手续,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②严格实施“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许可,把牢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准入关口。③对备案的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进行抽查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④在“农药登记”许可环节,对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把关。泸州肥料登记哪家专业农业部登记肥料续展资料要求。
化学农药原药(母药)产品化学资料:有效成分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识别;生产工艺原材料描述;化学反应方程式;生产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及描述;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描述;理化性质;有效成分理化性质;原药(母药)理化性质;全组分分析;全组分分析试验报告;杂质形成分析;有效成分含量及杂质限量;产品质量规格;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酸度、碱度或pH范围;不溶物;水分或加热减量;与产品质量控制项目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产品中有效成分的鉴别试验方法;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其他技术指标检测方法;产品质量规格确定说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与检测方法验证报告;包装(材料、形状、尺寸、净含量)、储运(运输和储存)、安全警示等。
要搞清楚是不是所有肥料都要有两证——肥料登记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从肥料管理政策说起。先说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是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农业农村部将肥料产品分为登记和免于登记两种管理方式。现行行政许可规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第十三条规定,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肥料登记审批的流程和审批时限!
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对有效成分含量做出具体规定的,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有效成分含量未做出具体规定的,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总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值不小于5%(或50克/升);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不小于有效成分含量的50%。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3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2位。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准登记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液体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可以质量分数(%)或质量浓度(克/升)表示;以质量浓度表示时,产品质量标准应同时规定质量分数。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与不含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同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设定要求相同。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照相近原则变更有效成分含量。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有机肥料执行NY/T525-2021新办、换证、续展要求。重庆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政策法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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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要求:1、新增:产品外包装容器上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含二维码、条形码等电子标签)标注使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使用方法、适宜作物或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注意事项等。若标注肥料功效以外的其它功效,应能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充分证据。更详细的信息可在企业网站、产品宣传册等处标明。2、运输、贮存、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财产损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应以***方式标注安全说明或警示说明。3、企业认为必要的符合GB/T18455的包装回收标志,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标识。4、不应标注原料产地为XXXX等会引起用户误解为进口或**品牌产品。引进国外技术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料的产品,不应标注含有引进方的国外企业名称。眉山农药登记哪家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