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登记肥料续展资料: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3年度产品质量报告。申请人应提交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同时,提交产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监督抽查等方面的情况。4产品应用情况报告。该产品在登记证有效期内使用面积、施用作物、应用效果和主要推广地区等情况。5生产企业考核表。境内申请人还提交由所在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生产企业考核表。生产企业考核表要求参照《肥料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上述申请材料中以下证明材料可选择采用书面承诺方式,以告知承诺书(见附件)替代。2.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四川有机肥登记、有机肥料登记代理、有机肥料证代办-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微生物肥料登记
农药委托加工、分装: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可为新农药研制者和国内农药生产企业。取得中国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不得作为农药委托加工的委托人,不得委托国内农药生产企业加工农药。受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即须接受的委托加工为与其相应生产许可的剂型相一致的农药制剂品种。: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可为新农药研制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或是境外企业。受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即在其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内承接农药分装委托。、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按照生产假农药或生产劣质农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遂宁微生物菌剂登记全程代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要求!
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张、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因安全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
2相同原药认定2.1程序及标准2.1.1产品化学资料认定2.1.1.1与对照产品(M1,下同)相比,申请认定产品(M2,下同)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时,可认定M2与M1为相同原药。2.1.1.1.1M2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M1;2.1.1.1.2M2相关杂质限量不高于M1;2.1.1.1.3M2其他主要项目控制指标不低于M1;2.1.1.1.4与M1相比,M2无新的相关杂质;2.1.1.1.5与M1相比,M2非相关杂质限量的相对值增加不超过50%或***值增加不超过0.3%,以较大值进行判定;2.1.1.1.6与M1相比,M2无新的非相关杂质;2.1.1.1.7M2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结果,等于或优于M1。2.1.1.2当不符合2.1.1.1.1、2.1.1.1.3、2.1.1.1.7任一项要求时,认定M2为非相同原药。2.1.1.3当同时符合2.1.1.1.1、2.1.1.1.3、2.1.1.1.7要求,但不符合2.1.1.1.2、2.1.1.1.4、2.1.1.1.5、2.1.1.1.6任一项要求时,需进行第二阶段认定。四川省权限内肥料续展受理条件和申请资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登记。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有机肥料标准NY/T525-2021。有机肥料新标准NY/T525-2021与NY/T525-2012就标准那么两个行业标准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有哪些变化呢?1、将原材料分为适用类原材料、评估类原材料和禁用类原材料。2、明确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3、新标准对颜色没要求。4有机质含量由≥45%变为≥30%,有机质含量计算公示去掉了,实则要求没变。5、总养分含量由≥5%降至≥4%。6、增加了腐熟度指标,种子发芽指数≥70%。7、增加了的氯离子含量指标。8、增加了机械杂质指标≤。9、增加了杂草种子活性指标。农药"三证"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南充肥料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和《有机肥料》NY/T 525-2021对有机肥料标签的影响。微生物肥料登记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微生物肥料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