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
查看详细 >>雨水口等组成。(2)排水系统的形式污、雨水管道在平面上可布置成树枝状,并顺地面坡度和道路由高处向低处排放,应尽量利用自然地面或明沟排水,以减少投资。常用的形式有:(1)种用地形排水:通过竖向设计将谷、涧、沟、地坡、小道顺其自然适当加以组织划分排水区域,就近排入水体或附近的雨水干管,可节省投资。利用地形排水、地表种植草皮,**水坡度为5‰。...
查看详细 >>2010-2014年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服务面积及市场规模增长分析及预测,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住宅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住宅小区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对房屋进行维修外,还必须对附属物、设备、场地、环卫、绿化、道路、治安等进行专业化管理,以保持新建小区的完好,发挥其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二)是随着住房制度**的逐步...
查看详细 >>水池驳岸护坡(1)水池 水池在城市园林中可以改善小气候条件,又可美化市容,起到重点装饰的作用。水池的形态种类很多,其深浅和池壁、池底的材料也各不相同。规则的方整之池,则显气氛肃穆庄重,而自由布局、复合参差跌落之池,可使空间活泼、富有变化。池底的嵌画、隐雕、水下彩灯等手法,使水景在工程的配合下,无论在白天或夜晚得到各种变幻无穷的奇妙景观。水...
查看详细 >>(二)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三)服务***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的原则。(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查看详细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应当签订书面的...
查看详细 >>在绿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后,应注意加强维护城市绿地的可持续发展,调整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协调城市园林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关系,使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依靠园林绿化产生效益必须有专业技术作为保障,**应该运用相应的产业政策,制定可行的发展规划,引导市场的规范运行,把城市园林绿化的经营管理活动...
查看详细 >>一般来说,重工业厂房由于其设计需要符合特定的工艺流程要求和设备安装需要,通常只适合特定的用户使用,因此不容易转手交易。 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计算机、精密仪器制造等行业)用房则有较强的适应性。轻工业厂房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其他用途物业: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称为其他物业,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这类物业包括赛马场、高尔夫球场、汽车加油站、...
查看详细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
查看详细 >>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旨在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居住环境。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管理:对建筑物及其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安全管理:确保物业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环境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和公共设施,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财务管理:对物业的财务进行管理,包括收取物业费、预算编制...
查看详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查看详细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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