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责任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想真正平衡这些产生的、需要同时面对的责任,需要各种知识、智慧和修养。这就要求律师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外,还要学习和掌握哲学、伦理学、逻辑学、社会学、相关的宗教知识和理论以及一些自然科学理论,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他们才有能力平衡这些责任。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良...
查看详细 >>吹毛求疵是律师的职责,是律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业职能,实现法治国家和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律师能够充分行使执业权利,依法无后顾之忧地发现事实真相,才是法治的理想状态,才能满足社会治理和权利保障的需要。可以说,如果律师放弃挑错,不主动找错或者找错却三缄其口,那么,不仅是律师的失职,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增加了司法误判的风险。为了...
查看详细 >>1、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
查看详细 >>很多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律师。他们总是把律师和宝马车、豪华别墅、名人联系在一起,认为律师是一个体面高尚的职业。然而,很少有人注意到做律师的成本。律师这个职业是多方面的。律师的职业角色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他们吃饭不规律,作息不正常,还要面对家庭的责任。每天在外工作,脑子不断运转,身心极度疲惫,身体严重透支,冤屈无处伸冤,抱怨无处申诉。因此,律...
查看详细 >>诉讼律师,主要分民事,商事,行政和刑事四大类业务,业务领域跨度大,区分性强,很难相互融合。诉讼律师主要战场在法庭,诉讼律师主要战场在法庭,对手除了律师,甚至还包含法官和当事人,诉讼思路和诉讼策略的选定,对诉讼结果影响深远,主要成果是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诉讼律师,案件法律关系相对比较单一,诉讼中各方主体意见相互对立,临场应变和证据分析能力要...
查看详细 >>宁波离婚律师-无效婚姻条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将《婚姻法》中禁止结婚及无效婚姻条款中关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相关内容删除。新增“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在将其修改...
查看详细 >>我国《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法》的立法初衷是,必须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支持律师执业活动,以保障法治的实施,满足社会和委托人对律师执业的需求,实现对权利的保障。行为不能自行,“世间之事,不难立法,难在法行”。在新形势下,需要有强大的内在动力和足够的司法智慧,摆脱情感好恶和个人虚荣心的羁绊,做一个以尊重律师为己任的司法人,正如模范法官邹碧华所说...
查看详细 >>1、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
查看详细 >>律师的主要成本是知识和时间。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金钱,时间就是金钱。不付费的法律咨询的逻辑是不花钱就能得到东西,这在常识上讲不通。你觉得有几个律师能毫无保留耐心的回答你的问题?以我们多年的实践经验,很多当事人因为诉讼时效、预定期限、随意制定“诉讼方案”而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时间是律师很重要的成本。无论如何都要花很多时间去搜索资料然后...
查看详细 >>司法者必须转变观念,摒弃过时的意识,学习和加强法治思维。从理论上明确承认律师制度和律师执业活动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意义;明白司法机关和律师都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同属于国家的法律共同体,应该建立“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意识到律师难以维护职业尊严和行使合法权利的社会生态和司法环境的出现,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失败,也是司法的...
查看详细 >>1、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2、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
查看详细 >>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和未来,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感。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我们每个律师每年做一两个穷人的案子,少收或不收律师费,靠人民的赞誉赢得社会的尊重和地位,不是比卑微地乞讨更好吗?还有我们属于哪里的问题。一个人一旦选择做律师,就一定要做一辈子律师吗?这个问题值得认真考虑。在西方发达国家,有那么多律师选择当法官或者从政,并且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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